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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维康被评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

时间:2015-12-26 来源:信息部作者:毛迪

日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“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”评审结果,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荣登“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”榜单,成为开发区首个上榜企业。这是维康继2014年荣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后获得的又一重大荣誉,是国家对维康知识产权工作的充分肯定,也标志着维康在知识产权建设上又迈进一个新台阶。

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选,是经企业自愿申请、省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,主要面向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展开,围绕企业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管理与保护四个维度,对企业知识产权产出导向、产出数量、产出质量、专利实施情况、管理制度、投入、预警、纠纷应对等进行全方位的考评,入选企业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出。

浙江维康自创立以来,一直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,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企业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经营等全过程,注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。近年来,先后组建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平台,并获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”、“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”认定,成立了一支由多名国际、国内优秀研发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科研团队,重点培养了一批创新人才,不断加强将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专利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。在提质增效的过程中,不断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、引进高端设备,在产品研发、产能建设、核心技术、专利申报等方面,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,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
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是企业持续发展之基、市场制胜之道。此次获得“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”荣誉,是维康长期以来在市场中坚持不断科技创新的鉴证,是国家及社会对企业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肯定和信任,更是对维康创新实力与品牌实力的高度认可。浙江维康也将始终坚持秉持科技创新、产业报国的指导思想,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实施,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和科技成果转化,不断向着高科技含量、高市场占有率、高竞争力的国际一流品牌企业迈进,争取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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